疫情期间房产土地税减免(疫情期间房产土地税减免申请)

疫情房产土地税减免会计分录

国家为加强疫情防控力度,扶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增值税免征政策。下面一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疫情期间优惠税费的会计分录。

疫情期间房产土地税减免(疫情期间房产土地税减免申请)

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红字)疫情期间企业因房产税减免收到退税并冲销已经计提的房产税时,可以通过“税金及附加”的红字科目以及其他相关科目进行处理。

二)对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

山东继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山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布了一份通知,名为《关于继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3〕5号),发布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

六类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满足5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条件的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申请免征2020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免税优惠。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是指国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此举旨在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疫情期间减免税会计分录

1、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如何做账?借:应收账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案例分析案例一:疫情期间,3月份C酒店一般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优惠,收入额是6万元。

2、疫情期间减免房租且企业收到对应发票时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租赁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如果企业已经预付了租金,也是可以退还的,企业在收到退还租金时,应当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最关心的莫过于免税政策了。

疫情期间房产土地税减免(疫情期间房产土地税减免申请)

4、实际缴纳部分)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实际缴纳部分)单位缴纳房产税或土地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实际缴纳部分)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实际缴纳部分)贷:银行存款单位疫情期间房产税或土地增值税减免时,可以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或“应交税费”等科目处理。

2021年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疫情

1、主要内容 (一)延长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20年我省出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 (二)明确四大行业和小微企业自用房产采用退坡方式减免房土两税。鉴于新冠疫情不断好转,对四大行业和小微企业采用退坡方式减免房土两税。

2、法律分析: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

3、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4、月20日,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延长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20年浙江省出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

5、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土两税。 为落实好疫情期间房土两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继续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

2020年疫情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1、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四大类困难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2、江苏省在2020年针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了多项优惠政策,以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这项政策旨在减轻这些纳税人的财务压力。首先,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影响严重的行业,暂时免征2020年上半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疫情期间房产土地税减免(疫情期间房产土地税减免申请)

3、为扶持全区中小企业走出困境,推进复工复产,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布我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

疫情减免房产税的会计分录

1、国家为加强疫情防控力度,扶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增值税免征政策。下面一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疫情期间优惠税费的会计分录。

2、疫情期间免税收入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其他收益—减免税款应交税费包括什么?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3、纳税人符合条件可申请抗击疫情房土两税困难减免,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六类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满足5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条件的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法律分析: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或主动为租户减免房产或土地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5、而除了针对增值税方面的税务处理外,按照《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中第8条的内容要求,对疫情期间主动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方可向主管税务机关了解减免税费的明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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