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行政区划的变迁中,“东宁省”是一个曾出现于不同时期的名称,但其对应的现代地理范围需结合具体时代背景进行分析。
明代东宁卫
“东宁”一词最早可追溯至明代,明洪武年间设立“东宁卫”,其辖境位于今辽宁省辽阳地区,主要职能为管理辽东边境与民族事务,并非独立省份。
清朝初期的东宁省
清初顺治年间,郑成功在台湾建立抗清政权,改台湾为“东都”(后称“东宁”),但此为地方政权称谓,并非清朝官方行政区划。
民国时期的东宁省
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政府曾短暂设立“东宁省”,管辖范围包括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部分区域及黑龙江省东南部,省会设在牡丹江,这一建制仅存续至1949年,随后被撤销并并入吉林省和黑龙江省。

根据历史沿革,东宁省的核心区域主要分布于:
值得注意的是,黑龙江省现今仍保留“东宁市”,其名称源于历史上的东宁省,但仅为一个县级行政区划。

民国末期至新中国成立初期,行政区划调整基于地理、经济与民族因素:
“东宁省”作为历史名称,已不再适用于当前中国行政区划,其原辖地现分属吉林省延边地区和黑龙江省东南部,这一变迁既反映了地理与政治的复杂性,也体现了现代行政区划对历史脉络的继承与革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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