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筑作为城市发展中的特殊存在,既是短期需求的灵活补充,也可能因管理不当引发安全、环境与秩序问题,为平衡城市建设与公共安全,成都市近年来不断完善《成都市临时建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通过精细化、法治化的管理,为城市临时空间利用划定清晰红线。
《规定》首先对临时建筑进行了明确定义,指因建设施工、商业活动、公共服务等需要,临时搭建且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的非永久性建筑,包括施工工棚、展销帐篷、应急设施等,所有临时建筑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及安全标准,严禁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绿地或影响市政基础设施。

成都对临时建筑实行“审批备案制”,申请方需向属地规划、住建部门提交建设方案、安全评估及使用期限说明,经联合审查后方可施工,重点区域(如历史文化街区、交通枢纽周边)的临时建筑还需进行景观协调性评估,此举从源头杜绝了无序搭建,确保临时建筑与城市风貌相协调。
《规定》突出安全底线,要求临时建筑必须符合抗震、防火、防风等技术规范,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调环保责任,临时建筑拆除后需做到“场清料净”,不得遗留建筑垃圾或污染土壤,对于大型活动临时设施,还需制定应急预案,防范人群聚集风险。

针对不同类型临时建筑,成都实施差异化管控:
在严格监管的同时,成都也注重人性化施策,对民生服务类临时设施(如早餐车、社区便民点)开辟“绿色通道”;鼓励采用装配式、可循环建材,降低环境影响,这种“疏堵结合”的思路,既维护了城市秩序,也保留了市井生活的便利性与活力。
成都的临时建筑管理规定,折射出超大城市治理的精细化转型——在满足短期需求与保障长期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平衡,随着城市更新进程加速,这一规定将持续优化,为成都建设“公园城市”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让临时建筑真正成为城市和谐发展的“弹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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