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上级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持续优化调整防控措施,现将最新政策要点公告如下,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沈人员积极配合遵守。
来(返)沈人员管理政策
- 域外来(返)沈人员:须提前通过“盛事通”APP或扫描“来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进行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高风险区来(返)沈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期间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 中风险区来(返)沈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期间足不出户,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集中隔离。
- 低风险区及常态化防控区来(返)沈人员:抵沈后需在24小时内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建议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尽量减少外出,前往商超、办公楼等公共场所须主动扫码测温。
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

- 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 普通市民:根据区域筛查安排,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需按规定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时效要求以当时通告为准)。
公共场所防控措施
- 扫码测温: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等,必须严格落实扫码(辽事通健康码、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 容量限制: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机构等场所按最大接待容量的75%实行限流,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同样执行限流措施。
- 活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控大型会议、培训、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按规定提前报备,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个人健康防护义务

-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务必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排查。
- 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老年人,应主动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服务保障与应急处置
- 全市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市民日常需求。
- 各区将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如出现突发疫情,相关区域将按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实行精准管控,请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对违反本公告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具体日期请以最新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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