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当前疫情发展态势和国家、省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经过综合分析研判,发布了最新公告,对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科学、精准的调整,旨在更加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优化风险区域管理,精准划定管控范围

- 科学精准划分高风险区,原则上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范围,符合解封条件的风险区域要及时解封,确保“快封快解”。
- 减少因疫情给群众带来的不便,无社区传播风险的情况下可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调整来(返)遂人员管理措施
- 严格落实国家“新十条”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 倡导来(返)遂人员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
优化核酸检测与查验策略

-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实行“愿检尽检”。
-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 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加快老年人疫苗接种
- 全市各类药店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 坚持应接尽接原则,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尤其提升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高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
强化重点场所防控与医疗保障
- 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防范输入性疫情风险。
- 确保居民的正常医疗服务不受影响,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患者,切实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儿童以及需要定期治疗患者的就医需求。
-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加强个人防护与社会责任宣传
- 广大市民要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建议自行进行抗原检测,或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遂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公告中强调,本次调整是基于对病毒变异和疫情形势的深入研判,是为了使防控工作更加科学、精准、有效,呼吁广大市民继续理解、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共同筑牢群防群控的基础,携手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要求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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