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问责风暴,南京失守,全国防线如何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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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浙江上虞因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问题,对部分责任人员作出停职处理的决定,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停职”二字,如同一块投入平静水面的石头,激起的不仅是对于个别人员履职能力的追问,更是对非常时期基层治理体系韧性、权责边界乃至问责本身如何真正奏效的深层思考。
首先必须明确,在疫情防控这场不容有失的硬仗中,严肃问责是必要且重要的,它体现了“守土有责、失责必问”的原则,是维护防控政策严肃性、回应公众关切的直接方式,对于因准备不足、处置失当、履职不力而导致防控出现漏洞、影响大局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进行处理,是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义,也能起到警示效应,督促各级干部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投身抗疫。

舆论的焦点并未止步于“该不该问责”,而是进一步延伸至“如何问责更有效”以及“问责之后怎么办”,这提示我们,看待“停职人员”事件,需要有超越个案本身的系统视角:
其一,需审视压力传导下的基层执行困境,疫情防控措施最终落地在基层,基层干部往往面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繁重压力,在瞬息万变的疫情面前,他们可能同时承受着政策理解、资源调配、群众工作、突发处置等多重考验,问责固然指向具体责任,但也需反思:任务部署是否科学清晰?资源保障是否充分到位?权责划分是否匹配?是否给予了基层必要的临机决断空间和支持?单纯的结果问责,若不辅之以对执行过程的体察与优化,可能难以从根本上提升应对能力。

其二,需平衡问责的力度与温度,保护干事积极性。“一刀切”或过度追责,可能导致基层在后续工作中畏首畏尾,滋生“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避责心态,这反而会削弱防控体系的主动性和灵活性,问责应当精准、规范,区分主观过错与客观条件限制,区分失职渎职与在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处置不当,既要有雷霆手段,也要有容错机制,鼓励干部在遵守原则的前提下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其三,也是最关键的,问责应成为制度完善的契机,而非终点,停职处理之后,更应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是信息沟通机制不畅?是应急预案存在盲点?是部门协同效率不高?还是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将问责的“刺痛感”转化为查漏补缺、优化流程、加强培训、强化保障的制度“改进力”,才能实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完善一方”的效果,真正增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韧性和可靠性。
上虞疫情中被停职的人员,其个人得失固然令人唏嘘,但这一事件更应成为一面镜子,照见我们在构建现代化治理能力过程中必须直面的课题,疫情防控是对治理能力的极限压力测试,它要求我们不仅要有坚决问责的勇气,更要有精细管理的智慧、系统思维的远见以及赋能基层的胸怀,唯有将问责纳入更广阔的治理改进视野,推动权责更清晰、机制更科学、支撑更有力、氛围更担当,我们才能不仅在一次次具体战役中取胜,更能在长远意义上筑起守护人民健康与安全的坚固防线,这或许才是“停职”新闻背后,最值得汲取的深刻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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