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今日通报,新增X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现将相关人员涉及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请广大市民对照自查,如与以下场所有时空交集,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病例活动轨迹涉及重点场所及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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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月XX日
- 07:30-08:00 渝北区XX路XX号XX面馆
- 12:00-13:15 江北区XX购物中心XX餐厅
- 18:30-19:40 乘坐轨道交通X号线(自XX站至XX站)
- 20:00-21:30 南岸区XX电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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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月XX日

- 09:00-10:20 XX区XX菜市场
- 15:00-16:00 XX区XX咖啡馆
- 19:00-20:30 前往XX区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酸采样(已作为风险点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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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月XX日
- 10:00-11:30 XX区XX超市
- 其余时间主要在家中未外出,直至被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已采取的管控措施:

疫情发生后,市、区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风险人员排查、核酸检测和防控管理。
- 场所管控: 对上述轨迹涉及的所有重点场所已立即实施临时封控管理,并完成终末消毒。
- 人员排查: 对排查出的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隔离管控。
- 区域筛查: 根据病例活动轨迹,正在相关区域组织开展扩面核酸检测。
市卫健委提醒广大市民: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市民朋友切不可掉以轻心。
- 密切关注轨迹: 请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感染者活动轨迹和健康提示。
- 做好个人防护: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 减少聚集活动: 非必要不聚集,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场所。
- 配合防疫措施: 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测温、扫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 做好健康监测: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重庆市将持续优化防控措施,力争以最快速度、最小代价控制住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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