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予加收滞纳金依据(疫情期间不予加收滞纳金依据怎么写)
不予加收滞纳金的依据
其他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形(比如因关联交易调整补缴的资源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主管地税机关根据实际占地情况核定征收耕地占用税,待应税面积准确确定后再结清税款,结算补税时无需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其他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关联交易调整补缴的资源税等特殊情况下,不予加收滞纳金。
法律分析:因税务机关责任少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间内不加收滞纳金;预缴结算补税不加收滞纳金;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不加收滞纳金等其他情形。
深圳社保疫情期间有减免吗
深圳在疫情期间对社保的单位部分实施了减免措施,但个人部分没有减免。具体来说,中小微企业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可以免除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于大型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2月至4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则被免除。
疫情期间,深圳社保政策有所调整,具体包括免征、减征、延缴和缓缴四个部分。在免征方面,对于深圳市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6月的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将被免除。而对于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2020年2月至4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也将被免除。
疫情期间,深圳的社保政策给予了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不同的支持措施。具体来说,免征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6月的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此外,对于大型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免征2020年2月至4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疫情期间深圳社保有减免。免征免征深圳市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2020年2-6月的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免征深圳市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同)2020年2月-4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同时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综上,疫情期间个人社保缴纳并未减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时间放宽,未及时缴费者可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详细信息。《劳动法》规定了企业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
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况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第一种情形:因税务机关责任少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第二种情形: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第三种情形:预缴结算补税不加收滞纳金。第四种情形: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不加收滞纳金。第五种情形: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第六种情形: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
法律分析: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形如下: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法律分析:因税务机关责任少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间内不加收滞纳金;预缴结算补税不加收滞纳金;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不加收滞纳金等其他情形。
2024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什么?
1、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个人年收入不足6万的,如果平时预缴过个税的可以申请退税处理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退税的相关程序,当事人可以在疫情期间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来办理。
2、当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手续时需要当事人将完税凭证原件、退税申请表以及退税申请一并提交后办理退税,一般情况下当出现预交个人所得税后但是收入没有达到六万,有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在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或者年中没有就业导致税收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办理退税。
3、正面回答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的时间是3月1号到6月30号期间,受到疫情的影响,个人所得税的会算清缴工作从3月份才正式开始,在此期间,各位纳税义务人完全可以在网上税务局完成个人所得税的退税申报,提交申报成功后一般不到10天就会收到退款。
4、个人所得税退税是真的,但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5、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6、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补充养老保专险金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3)通讯补助的扣除标准各地不一,总体上来属讲,标准之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出标准的应并入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疫情期间社保缴费延期吗
1、疫情期间社保缴费会进行延期处理。【法律依据】《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保险登记、缴费等业务的,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手续。
2、疫情期间,自由职业者二月社保是可以申请延期缴纳,但是并没有减免的政策。对于自由职业者和城乡居民来说,社保费是可以延期缴纳。可以选择延期缴纳,也可以选择降低自己的缴费基数。
3、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4、在疫情期间,深圳的企业可以申请社保缴费延期。一旦完成报备流程,社保部门将暂时停止从企业的银行账户自动扣缴社保费用(但已经扣款的费用将不会退还)。疫情结束后,企业需要在第三个月的工作日内补缴延期期间的社保费用。
东莞社保补缴新规定
1、断缴社保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而且需要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社保补缴手续。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要保险购买者提交用人单位的相应资料才行。如果职工是当地城镇户籍居民,可以到户籍地社保局申请自缴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2、东莞社保补缴新政策是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新政策。
3、东莞社保补缴新政策具体如下:一次性补缴的对象。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
4、根据法规所描述的,你必须以前缴纳过社保,并且在到达退休年龄后继续缴纳5年还没够15年的,才有一次性补缴的资格。
5、法律规定东莞可以补交社保。如果未补交社保超过两年以上的则不可以补交,但未补交的时间未超过两年的则可以补交。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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